美国
作为当今世界的唯一超级大国,也是北极国家的美国,其政策取向显然将很大程度地影响北极争夺战的结局。
因为美国阿拉斯加跟罗蒙诺索夫海岭不“接壤”,瓜分北极海底似乎与没有美国没有干系。但在这场热火朝天的海岭争夺战中,美国不甘于做一个旁观者,它积极推动北极地区国际共管,避免落在其他国家控制之下。但同时美国也没有放弃扩张大陆架的希望,把目光瞄准了楚科奇海和波弗特海。在过去的3年间曾先后2次向楚科奇海以北派遣勘察队,实地探考美国的权利及其海域的范围。美国科学家依靠高科技装备,积极开展海底勘查作业。2003 年美国向一些国际石油公司拍卖北极的天然气开采权,暗示美国的北极权利。
俄罗斯考察队插旗后,美国政府对其冷嘲热讽。但令美国尴尬的是美国尚未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也不是国际海底管理局的成员国。到目前为止,《公约》是对北极权利主张的重要法律依据。为防止在瓜分北极的盛宴中落伍,布什政府正加紧敦促国会批准美国加入《公约》,以便在北极丰富的石油资源争夺战中争得先机。如果参院批准,美国就能加入该公约所设置的委员会,从而对俄罗斯的主张享有表决权。
美国和俄罗斯曾于1990年缔结了关于划分白令海的条约,即《谢瓦尔德纳泽-贝克三角条约》,白令海峡和白令海几乎2/3的部分划归美国。但由于在石油和渔业权上的纠纷,俄罗斯议会始终没有批准该条约。双方直到今天仍在白令海摩擦不断。俄罗斯今年的“插旗”行动无疑加剧了美国与俄罗斯对北极主权的争夺,激发美国人急起直追。2007年8月17日美国随即派出“希利”号重型破冰船进入北极,进行海底地图绘制工作,为美国政府在北极的主权诉求寻找依据。
“新的冷战!”——英国媒体用这样的标题形容今天北极大国们的明争暗斗。今年年初俄罗斯已经公开宣布,恢复图-160战略轰炸机在北极的巡航任务。2007年7月9日,就在加拿大宣称要派军舰进入北极水域巡逻“西北通道”的同一天,俄罗斯宣布将拨巨款在远东建海军基地。
毕竟时代在前进,现在已经不是丛林时代,不是谁家胳膊粗、拳头大谁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争夺的最终结局只能是通过国际法途径解决,虽然实力仍然占据重要地位。
冲突走向何处?
北极争端之所以难以解决,其症结在于国际法和国际条约的不完善,特别是对北冰洋权益如何划分,目前基本无据可循。不同于南极,1959年冲突各方签署了冻结对南极主权要求的《南极条约》,从此南极归于平静。上世纪20年代出台的《斯瓦尔巴条约》,是迄今为止北极圈地区唯一具有国际色彩的政府间条约,该条约使斯瓦尔巴群岛成为北极地区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非军事区,为冲突各方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思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解决当代国际海洋权益争端的一个典范。但条约的地理和时代局限性也很明显,对于调解北极冲突几乎发挥不了什么作用。
除此之外,其他的多边条约主要指向环保与科技。1973年加拿大、丹麦、挪威、美国和前苏联签署了《保护北极熊协定》。该协定旨在保护北极熊的生存环境,除科研目的之外,禁止捕杀北极熊。涉及北极地区的另一国际性条约便是1990年签署的“八国条约”。这些多边条约主要规定的是各国在北极的科学研究行为规范和环保责任,并没有对各国领土和资源的分配做出界定。
目前唯一能够发挥规范作用的是《公约》,但《公约》缺乏北极针对性,容易导致不同理解。美国芝加哥大学的法学家波斯尼尔称,《公约》在北极的资源争夺战中可能不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一般来说,国际法上领土取得和变更的传统方式主要有先占、添附、时效、割让和征服5种形式。先占是一个国家有意识地取得当时不在任何其他国家主权之下的土地主权的一种占取行为。先占的客体应该是不属于任何国家或为原属国放弃的土地,先占的效果在于排除其他国家对该土地的占取。但事实是,此前的国际法规定,北极点周边为冰盖所覆盖的北冰洋底属于国际海底,属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可见北冰洋海底不是无主土地。俄罗斯、美国、加拿大、挪威和丹麦5个北冰洋周边国家只拥有领海外围200海里的大陆架。在主权宣示、军事演习、科学论证的诸多行动中,恐怕只有科学论证才能在未来的盛宴瓜分中发挥作用。
但由于牵涉到实质性的国家利益,既得利益各国之间达成妥协还需要做出很大努力。但可以相信,随着争端的公开和尖锐,最终将迫使各方坐到一起,签定一个类似《南极条约》的法律文件来解决争端。因为各国最终将认识到:合作带来的利益胜于独占,独占的收益远远抵不上其带来的损失。在国际条约的主导下共同开发北极地区,是唯一可行的办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国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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