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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争夺战
海洋世界 | 时间: 2010-06-22 14:40  | 文章来源: 香颂

中国:岂可等闲?

根据目前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海底管理局将北极周围地区视为国际领域,任何国家的大陆架都没有延伸到北极点。若某国要对大陆架延伸提出要求,必须能够证明延伸处的地质结构与其领土完全相似。这不但需要高超的深海勘测技术、巨额的投入,更需要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批准。这已经不是普通的资源之争,而是带有浓厚的国际政治色彩。以目前俄罗斯在国际社会的“人缘”,通过申请的希望很渺茫!甚至连一些俄罗斯学术权威也持悲观态度。

俄罗斯南北极研究所的国际合作处处长普里亚米科夫对《卫报》说,“坦率地说,我对此觉得有点莫名其妙。”“加拿大也可以提出同样的要求,加拿大可以说罗蒙诺索夫海岭是加拿大大陆架的一部分,那就意味着俄罗斯以及整个欧亚大陆都属于加拿大。”俄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副所长利奥波德·洛布科夫斯基对《独立报》指出:“要想证明罗蒙诺索夫海岭属于大陆板块而不是海洋板块,首先需要对海底以下5000~7000米,最好是10000米处的地质构造有一番了解,仅从海底表层取点土样什么也证明不了。”洛布科夫斯基断言,俄罗斯申请获得国际社会认可的“概率为零”。

更糟糕的是,俄罗斯的“插旗”之举唤醒了全世界人民,激起了其他争夺者寻找相反的证据并勘探北冰洋矿产资源的欲望。而这些争夺者中,有的已经拥有或者在不远的将来有望获得勘探开发北冰洋资源的技术。例如,美国、加拿大、丹麦、挪威等国,它们既有经费也有设备,勘探能力更胜于俄国,俄国很可能反而落在后边。美国虽然还没有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无法对北极地区提出领土要求,但受俄国此举的刺激,预料美国很快就会签署。俄国的插旗无异于“引火上身”,把自己置于全世界人民的对立面。白白耗费400多万美元并造成重大损失,不能不说是战略上的失误。

按照《公约》,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任何国家不应对“区域”的任何部分或其资源主张或行使主权权利,任何国家或自然人或法人,也不应将“区域”或其资源的任何部分据为已有。国际海底为全人类利益而开发,向所有国家开放,不得歧视。国际社会设立了专门的国际机构即国际海底管理局承担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的管理。北冰洋海底既然是全人类的共同财产,则应全球共享,这是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共识。在俄罗斯等国的申请获得大陆架界限委员会通过的希望几近于无的情况下,这一共识更会得到加强。那种认为离北极最近的国家最有权利,以及只要插一面旗帜就能握北极为已有的思想仅属一厢情愿,任何国家只要有兴趣、有条件都可以参与北极的科学和资源活动。

在群雄逐鹿北极的情况下,中国的战略选择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资源消耗大国,人均资源量十分匮乏,应高度重视对全人类共有资源的研究和开发。北极海底资源是我国本世纪下半叶到22世纪不可多得的资源发展空间,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今天中国正从地区性大国走向世界性大国,地球上遥远一隅发生的事情愈益关涉中国利益。况且中国本身早已是《斯瓦尔巴条约》缔约国,中国有权自由进出斯瓦尔巴群岛地区从事科学和经济活动(2004年7月28日,中国北极考察队在此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北极科学考察站——黄河站);同时中国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成员国,有分享北极资源的权利。

开展北冰洋航行以及深海探测活动,需要一系列高精尖的技术设备。科技水平是竞争北极的最大着力点。没有高科技,就谈不上“分馅饼”的权利,因为你的要求没有根据,或者给你了“馅饼”你也取不走。1991年中国“国际海底开发先驱投资者”资格的获得已经十分说明问题。如果没有战略上的高度重视,没有科技的投入,东太平洋7.5万平方千米、储量约4.2亿多吨多金属结核的洋底矿区就与中国无缘。至于资金投入,鼓励民间资本的参与无疑是可取之道,当然这属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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