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3到5年中,很多国家之间爆发了冲突(包括英联邦国家之间),虽然大部分冲突仅仅是表面上热闹,但多多少少也酿成了一些流血事件。这种因早期捕鲸机制造成的各国之间的戒备心态助长了国际之间的敌对情绪。
在捕鲸渔业发展最早期的年代里,英格兰、法国和荷兰合省邦联,以及后来的丹麦-挪威,都专门派出了专业的巴斯克捕鲸人前去捕鲸作业。这一时期,巴斯克捕鲸业主要依赖于使用近岸捕鲸站,人们在捕鲸站里将鲸脂加工为鲸油。为了加快技术传播速度,缩短捕鲸和加工的周期,各国都争相选择合适的锚地。然而,这些锚地的数量却非常有限,尤其是在岛的西岸,锚地资源也成为限制很多国家捕鲸业发展的瓶颈。
1614年早期,荷兰成立了北方公司,这是一家由数个独立的机构(每家代表一个特定的港口)组成的联盟。这一年,北方公司共派出了14艘船前往捕鲸,同时还有3万到4万名“战士”作为行动的保障。英国则派出了由13艘船载艇组成的舰队。荷兰与英国两国之间达成协议,相互配合,他们将船在海上列出队形,均分船与船之间的海岸,通过这种布阵将第三方的船只排除在外。经过协商,英国人获得了西海岸中部的4个主要海港,而荷兰则可以在从南到北的任何位置停靠。这项协议的期限很短,仅仅持续至该捕鲸季结束。
1617年,荷兰的弗利辛恩捕鲸船被英国海军俘虏,船上满载的捕获物被侵占,这无疑会大大激怒荷兰人。翌年,荷兰人派出了20多艘船去斯匹次卑尔根。船队中有5艘对英国船只发动了袭击,袭击的过程中,有3名英国人丧生。而且,英国的捕鲸站被烧毁,损失惨重。在这次冲突之后,两国之间又签署了和约。1619年,仍对这一海域宣称主权的詹姆斯一世与荷兰捕鲸人达成协议,在随后的三个捕鲸季中将不再对该海域强制主权,略微宽松的政治气氛使随后的几年中荷兰人在斯匹次卑尔根群岛的捕鲸活动得以平稳开展。同一年,荷兰和丹麦这些从1617年时起就到斯匹次卑尔根捕鲸的国家,在位于斯匹次卑尔根群岛西北角的阿姆斯特丹岛上坚定地驻扎下来。英国同样也在南部的峡湾驻扎下来。丹麦-荷兰定居点被称为斯密尔伦堡,后来成为捕鲸业运作中心。而当与詹姆斯一世的这个和约到期后,1623年和1624年,英国人两次试图将荷兰人从斯匹次卑尔根撵走,但均告失败。
和我国国家很多地方的地名得名过程一样,世界各地有很多地方的地名都来源于当初在那里产生或蓬勃发展的某项事业或某个机构。捕鲸活动在17世纪的兴盛一时也给那些地方的地理和历史留下了永久的印记。斯匹次卑尔根附近不少地方的名称都见证了不同国家的出现,包括哥本哈根湾和丹麦岛,1631-1658年丹麦人曾在那里建立了捕鲸站。路易斯港或法兰西避难港,1633-1638年法国在那儿拥有一个捕鲸站,直到他们被丹麦人赶走;还有,英吉利海湾则是因许多英国捕鲸人和探险者而得名。
各个实施捕鲸活动的国家之间的敌对状态在1619年之后仍在继续,甚至来自同一个国家的不同捕鲸船之间也因对捕鲸权的争夺而发生冲突。1626年,从赫尔港和约克郡来9艘船毁坏了莫斯科夫公司在贝尔桑德的捕鲸站,并往米德哈克哈马派去了自己的船。4年后的1630年,一些刚刚加入捕鲸这一贸易活动的赫尔港和雅茅斯的船,被从伦敦来的船“裸身”赶走。混乱的局面仍在继续,从1631-1633年,丹麦、法国和荷兰之间从未停止过相互之间的争斗,丹麦被从斯密尔伦堡撵走,法国被从哥本哈根湾赶走。1934年,荷兰人烧毁了丹麦人搭建在捕鲸站的帐篷。在这一捕鲸季期间,还发生了两场战争,一场是在英法之间(法国获胜),另一场是在英国和雅茅斯之间(雅茅斯获胜)。1637年和1638年,丹麦人两次将法国人从路易斯港赶走,并俘获了他们的货船。1638年,他们还将2艘荷兰船只羁押了30余天,导致在荷兰爆发了激烈的示威活动。这些敌对事件渐渐平息了之后,17世纪40年代又在英法之间爆发了一些小的冲突事件。在哥本哈根和汉堡、伦敦与雅茅斯之间也分别发生了一些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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