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进一步解释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出台以后,世界各国对海洋权益普遍重视,根据该公约,各国的海洋权益主要是由各国沿海的陆地所决定的,这个陆地当然也包括海岛的陆地。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海岛的明确定义是,四面环(海)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还规定,除另有规定外,岛屿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要按照本公约适用于其他对于陆地领土的规定加以确定。第三,对于不能维持人类居住和开展经济生产生活的岩礁不应属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众所周知,日本通过国会拨巨款要在冲之鸟礁上建设一些人工设施,很显然,他们是想尽量使得冲之鸟岛适宜人类居住,从而符合公约从而享有这里的海洋权益。那么从这一点上看,我们的《海岛保护法》虽然主要内容是生态保护,但是也必然要涉及海洋权益的问题。”
无名岛屿的命名对宣示国家领土主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韩国媒体在2009年12月28日针对中国通过《海岛保护法》发表了评论文章,文章主要站在韩国自身的海洋立场上,多处对中国制定海岛保护法的宗旨有所误读,但是其提到的“在中国海域有6900余个超过500平方米的岛屿,其中6000多个属于无人岛,并且1400多个无人岛连名称都没有”的状况确是一个事实。
关于《海岛保护法》中有关无名海岛命名的规定,海军海洋测绘研究所军事地理室主任赵振东认为,无名岛需要用经纬度来标示与定位,使用起来比较繁琐且有困难,不利于人们产生直观的印象,命名后这些问题迎刃而解。海岛名称是识别海岛实体的重要标志,使海岛各种地理特点、属性特征与海岛名称对应起来,对海岛测绘、管理、开发,海上航行安全以及相关海上行动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宣示国家主权。依据以往的海岛命名规则,海岛名称一般是海岛大小、海拔高低、物质组成等地理特征的重要体现,无名岛命名后一般都能体现海岛的地理特征,如高尖岛、平岛、沙岛、岩岛等;较大的命名为岛,小的命名为屿等。
无名海岛的命名,使海图所表示的海岛地理要素内容更加详实,有利于航海导航和海上相关行动。在电子海图以及相关的地理信息系统中,能够实现由海岛名称快速定位海岛、查询海岛相关属性特征,对海上搜救、军事训练等也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随着国际数字海图传输标准的实施,对海域地名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更加详细、准确、规范,因此无名海岛的命名其本身也是海图及数字海图绘制的内在要求。
“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颁布实施,岛屿在海洋划界中的地位愈加凸显,无名岛屿的命名对宣示国家领土主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赵振东说。
《海岛保护法》将终结海岛不断消失、生态不断恶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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