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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战略的高度认识海洋
海洋世界 | 时间: 2010-06-22 14:42  | 文章来源: 香颂

对于中国海洋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明确指出:“现代海洋开发活动在迅速展现其巨大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资源与环境问题。比如,近海渔业资源严重捕捞过度使海洋生物资源破坏严重;入海污染物总量不断增加,致使某些海域环境污染加剧,生态环境趋于恶化;缺乏高层次的规划和协调机制造成用海行业之间矛盾突出,开发利用不合理;沿海岸段经济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还没有完全摆脱贫困状态,而在经济发达岸段,也存在着诸多的环境问题;全球气候变化及沿海地区经济活动增加使海洋性灾害频率增高,范围扩大,经济损失程度也相应增加,后果更严重。此外,国际海洋事务出现了新的形势,维护海洋权益面临繁重任务;各国都在加强海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以增强国际海洋竞争能力。中国的海洋事业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机遇。发展海洋事业,迎接被誉为海洋时代的21世纪,是中华民族责无旁贷的使命。”

全面规划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

1990年第45届联合国大会做出决议,敦促世界各国把开发海洋、利用海洋列为国家的发展战略。1994年11月16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正式生效,标志着现代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建立,为全球海洋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国际海洋法律基础。也正是在世界海洋秩序发生深刻变革,开发海洋、利用海洋纷纷被列为世界各国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开始全面推进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近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的开发和保护,把发展海洋事业作为国家发展战略,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不断完善海洋法律制度,积极发展海洋科学技术和教育;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系统的海洋事务,推进国家间和地区性海洋领域的合作,并认真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为全球海洋开发和保护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适应《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海洋开发和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开始全面推进海洋管理体制的改革,从1989—1991年沿海省市相继建立海洋管理机构,以负责地方海洋工作的开展,促进海洋的开发与保护。到1991年底,全国16个沿海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海洋局相继成立。它代表着我国海洋管理体制变革进程中的一次飞跃,也必将大大地加强我国海洋的管理,促进海洋事业的更快发展。1991年1月,首次全国海洋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九十年代我国海洋政策和工作纲要》,纲要充分论述了现代海洋开发与管理对于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性,提出“以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为中心,围绕‘权益、资源、环境和减灾’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保证海洋事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为繁荣沿海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实现我国第二步战略目标做出贡献”。它围绕10个方面提出了中国海洋事业发展的宏观性指导意见。《九十年代我国海洋政策和工作纲要》对在新形势下发展我国的海洋事业具有重要政策性指导意义。

在《九十年代我国海洋政策和工作纲要》的指导下,1993年国务院多部委联合发布了《海洋技术政策要点》,其目的是引导海洋科技队伍形成整体力量,重点发展海洋探测和海洋开发适用技术,有选择地发展海洋高、新技术,并形成一批相应的产业;适当安排重大海洋基础研究,使我国海洋科学技术在20世纪末达到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的水平,以满足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需要。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加强政府对海洋事业的宏观指导,1995年5月,由涉海各部门历时3年共同编制完成的《全国海洋开发规划》由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国家海洋局联合转发。编制《全国海洋开发规划》的目的,就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海洋资源的实际情况,寻求人口、资源、环境之间以及经济、社会、生态之间的最佳协调形式;优化和选择与生产条件、社会需求相应的产业结构布局;制定出海洋开发的总体布局的科学方案;统筹安排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和解决海洋开发中的矛盾和问题,以宏观指导和调控全国海洋开发活动,加速海洋开发进程,为实现国民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做出贡献。《全国海洋开发规划》共包括七部分内容,在对海洋资源开发的条件进行阐释的基础上,就海洋开发战略、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海洋区域开发布局、海洋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海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战略目标,并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全国海洋开发规划》的实施对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96年4月,为配合中国政府于1994年根据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精神制定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国家海洋局编制了《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提出了中国海洋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其基本思路是:有效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实现海洋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和海洋事业的协调发展。《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明确提出中国在海洋事业发展中遵循的战略原则:把海洋可持续利用和海洋事业协调发展作为21世纪中国海洋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发展海洋经济为中心;适度快速发展;海陆一体化开发;科教兴海;协调发展。

1998年,为配合国际海洋年的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明确了中国海洋事业发展遵循的基本政策和原则:维护国际海洋新秩序和国家海洋权益;统筹规划海洋的开发和整治;合理利用海洋资源,促进海洋产业协调发展;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加强海洋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建立海洋综合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海洋领域的国际合作。根据《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的概括,我国在维护海洋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其坚持的主张主要包括:1992年2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这是中国海洋领域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为行使领海主权和毗连区管制权,维护国家安全和海洋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为维护新的国际海洋法律制度和国家海洋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6年5月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郑重声明: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中国将与海岸相向或相邻的国家,通过协商,在国际法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划定各自海洋管辖权界限;中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所列各群岛及岛屿拥有主权。对于中国同邻国在海洋事务方面存在的争议问题,中国政府着眼于和平与发展的大局,主张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可以搁置争议,加强合作,共同开发。《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作为我国政府重要文件的对外发表,体现了我国政府重视和加强海洋事业的意志,以及遵守和维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决心和参与国际海洋事务,推动国际海洋合作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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