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文/刘中民
沈葆桢十分清楚日本的外强中干。1874年8月,他清醒地指出:“倭营貌为整暇,实有不可终日之势”;“虽勉强支撑,绝不能久也”。沈葆桢认识到,“要之,倭将非不知难思退,而其主思贫成虐,不惜以数千兵为孤注,谣言四布,冀我受其恫喝,迁就求和”,倘若落入日本的圈套,其“必得一步又进一步,此皆屡试屡验之覆辙”。
但是,在北京谈判开始后,清廷总理衙门却表现出急于求和的姿态。沈葆桢在总结历史经验和洞察日本真实动机的基础上,对此进行了驳斥。他指出:“议者以为台地得淮军、得铁甲船则战事起,臣等以为台地得淮军、得铁甲船而后抚局成”,如“急欲销兵”,则“转成滋曼”。沈葆桢坚定地指出:“臣等之汲汲于备战者,非为台湾一战计,实为海疆全局计。愿国家勿惜目前之巨费,以杜后患于无。彼见我无隙可乘,自必帖耳而去。”
在中日北京谈判的过程中,沈葆桢多次向各方表示,在对日谈判中要立场坚定,不要落入日本的骗局之中。在给总理衙门的信函中,他建议“但愿总署坚与相持,彼必情见势屈”。在给福建督抚王凯泰的信函中又指出,如果能够与日本相持,日本“内变将生,暴师日久,非我患而彼之患耶,但得总署坚忍持之,必有成议,若冀将就了事,愈将就愈葛藤矣”。在给李鸿章的信函中沈葆桢表示,日本“自知支撑不住,总署能坚持成议,勿迁就之,其归我范围也决矣”。毫无疑问,清政府如果采纳沈葆桢的主张,谈判结局将对中国更加有利。但是清政府缺乏作战信心,倾向于尽快和平了结。经英、美、法三国出面调停,清政府决定妥协退让,并于1874年10月30日与日本签订《北京专条》,不仅默认了琉球是日本的属国,还付给日本恤银50万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1874年12月20日,日军全部退出台湾,日本侵台事件遂告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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