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种种原因,在朝廷的眼中,双屿岛上的商人们都变成了“倭寇”。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朝廷任命朱纨为浙江巡抚兼福建军务提督,前往双屿岛剿灭这些“倭寇”。朱纨率大军迅速捣毁了双屿岛,圆满完成了朝廷交给他的使命。从此,这个“16世纪的上海”、国际贸易中心、五百年前的自由贸易区成为茫茫大海中的一个简单的地理概念,退出了世界经济的舞台。
不过,双屿之所以能够从两座荒岛,摇身一变而成为当时远东最大的贸易走私基地,还得“归功于”朱元璋的“海禁政策”。
明朝立国后,蒙元残余势力仍不断骚扰北方边境,朱元璋为防止腹背受敌,对曾活跃于浙江沿海的义军方国珍余部实行肃清,将舟山群岛和沿海诸岛的居民迁入内陆,规定“片板不能入海”,严禁海边居民与海外商船进行交易,甚至“禁民入海捕鱼”。这一消极措施导致沿海居民生计无着,经济“内陆化”,大量民众只好逃到海上诸岛,不少人干脆参与了走私。
此后100余年中,“海禁令”一再发布,但海上贸易实则难以禁止。此时,江南的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出现,大量国内商品要寻找海外市场。江南的官僚士绅即与所谓的“海盗”联手,展开国际贸易。据记载,为了对抗政府的镇压和海盗的侵扰,他们拥有自己的武装,甚至装备了葡萄牙火炮。
执着于海上贸易的葡萄牙人,在被赶出了双屿岛之后,便南迁到了福建沿海的浯屿港、月港,而漳州附近则成了新的贸易中心。据记载,贸易中心转到漳州附近之后,葡萄牙人带来了大量便宜的胡椒、象牙、苏木等,又以高出几倍的价格收购当地人的“米面猪鸡”,以维持日常生活。
然而,明朝闭关锁国的海禁政策极其坚决,于是广东珠江口成为了葡萄牙人的又一个新的落脚之所。当时负责广东沿海防务的都指挥使黄庆,收受了葡萄牙人的贿赂,允许葡萄牙商人在一个叫“濠镜”的地方安顿下来,经商贸易。而这个濠镜,就是今天的澳门。
因海禁而蒙羞的明代海上贸易
“寇与商同是人,市通则倭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寇。始之禁禁商,后之禁禁寇,禁越严而寇愈盛。片板不许下海,艨艟巨舰反蔽江而来;寸货不许入番,子女玉帛恒满载而去。”
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贸易是在违反朝廷海禁政策的背景下进行的,因此具有商人和海盗的双重性。海禁松时,从事正常商业贸易;海禁严时,是政府打击对象,转商为盗。
亦商亦盗式武装走私贸易不仅是明王朝海禁政策的产物,也是当时国际国内贸易形势使然。就国际而言,国际海盗横行,确有武装自卫之必要;就国内而言,各个海商集团都有独霸制海权、垄断贸易之奢望。
“华夷同体,有无相通,实理之所必然。中国与夷,各擅土产,故贸易难绝,利之所在,人必趋之”。
中外贸易商在东南亚地区用中国的瓷器、货金、铁鼎、乌船、五色琉璃珠、铁针等交换当地的黄蜡、吉贝、真珠、玳瑁、槟榔等土产。这种交易不仅为国人带来利益,也极受外国商人和消费者欢迎。日本诸岛是私人海商的主要贸易地区,日本是中国生丝及各种纺织品、日用品的主要市场。生丝价格在国内约每担60银两,到日本便可卖到五六百银两,毛利达十倍。从日本输入中国的主要是金银、琥珀、水晶、硫磺、水银、铜铁、白珠、青玉、苏木、胡椒以及土产、海货等。
“杭城歇客之家,明知海贼,贪其厚利,任其堆货,且为之打点护送,如铜钱用以铸铳,铅以为弹,硝以为火药,铁以制刀枪,皮以制甲,及布帛、丝棉、油麻等物,大船装送,关津略不盘讯,明送资贼,继以酒米”,“或馈时鲜,或馈酒米,或献子女,甚至边卫官有投以红袍玉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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