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的战略政策在2006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得以明确概括,即“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优化生产和消费结构、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这反映了中国实行以传统燃煤为基础构造的能源体系支撑世界上最大的重化工业体的能源国策;也反映了以陆地资源为中心的能源观,和自立苦强、受用经济、承灾融难的复杂社会情感和历史局限性。
在这种以陆地资源为主导的能源战略观中,能源的重点商品政策选择了重煤轻油,以煤为主的能源体系,比煤炭更为清洁、燃烧值更高的石油天然气则成为次位能源。目前,伴随着中国进入重化工阶段的生产方式和房地产的强力消耗,中国经济体系可供选择的核心能源体系模式有:以煤为主;油煤并重;以油气为主接替未来能源的多种体系模式。而选择重煤轻油的政策确实解决了高速发展的中国经济体系的能源需求和自给率,这便导致了过高污染,过高耗能的环境灾难。2005年中国国内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中煤炭所占比例为68.7%,油气比重占18.7% ,世界范围内,煤的使用比重与中国近似的国家主要是朝鲜、波兰、南非等国。
世界上煤的储量美国第一,中国第三,但是美国是慎用煤的。2004年在美国的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中油气比重62%(油比重为39%,天然气为23%),煤炭比重为24%。由于中国煤的含硫量高,又主要用于电力、钢铁、化工等产业,因此消耗量大。过高的用煤比重导致了中国能源结构不合理,能源效率偏低,环境承载压力大,生态整合、健康投入、社会管理长期成本置后高昂,收之桑榆,失之东隅。目前中国的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汞、消耗臭氧层排放量居世界第一位;二氧化碳排放量居世界第二位,仅2005年一年就达到2549万吨,超出大气环境容量的80%以上,酸雨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3。国家环保局负责人多次强调造成中国二氧化硫高排放的主要原因是使用燃煤和电厂。2005年山东省二氧化硫排放量即为200.3万吨,位居中国第一,为此山东省在此后五年的环保投资预算已高达3600亿人民币。事实证明边污染、边消耗、边治理的以煤为主的能源体系综合成本代价更大。虽然以油气为主的能源体系客观上增加了使用者的成本,但是也减少了社会治理成本。世界上每一个大型的经济体系的出现都必然经历一次主导能源的转换,每一次能源产业的革命,也都会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对于中国而论,非以能源革命之方式难以实现煤重油轻的能源体系转型,难以实现燃煤的使用方式的变革,难以实现火电产业的彻底升级转换。
在这种以陆地资源为主导的能源观的影响下,石油增量供应政策又选择了重商限工的石油贸易政策,比国际市场更加稳定更加经济的中国海陆石油资源仅规限由三、四家大型国企限权开发,海上石油更依例统一由中海油统筹,对外海洋石油合作由其享有独家专营权。2005年中国进口原油1.3617亿吨,石油用汇达到600多亿元,石油贸易逆差首次突破500亿美元,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42.9%。
事实上,解决中国能源新增需求的供应政策可以有中国海陆直接开采、政府海外定向议购、国际商业购买、中国企业海外开采跨国输送、天然气替代等多套体制模式。显然,重工主义的直接开采与重商主义的国际采购有着明显区别,前者是在本国直接建立经济体系的油气资源空间,后者是在异地曲折投资或贸易建立中国经济体的不确定远距的油气资源体系;前者是在国内可控制的直接输送,后者则需要通过巨型海轮,依靠竞争负荷日益增大的海峡航运通道或建立跨国人工石油通道解决;前者是中国区域内的油气资源与国内能源产业的优化组合,能够扩大本土就业和增加税收,后者则是中国经济体与油气资源的国际、洲际的结合,为国际经济增长贡献力量;前者与后者另外一个差别就是前者需要巨大的投资,这是目前中国经济体系已经完全可能解决的。选择直接开采本国资源的模式,就是要基于全球石油资源的不平衡、石油市场高度开放、中国毗邻国家众多、中国石油深加工能力强大等现实经济条件而建立的一种石油能源开放的体制。这种体制是比美国建立战略石油储备和商业库存更为积极的区域能源本钱,更为优势的能源产业势力范围,更为独特的参与对全球石油市场的控制和管理,是有效解决中国所需的战略资源性大宗商品较少被国际基金和金融资本绑架敲诈的一种资源安全体系。大国商品需求是一种机会财富,重工使需求成为本钱,致商使需求成为浮动的价值,面对石油的货币属性增强趋势,开采中国的海洋石油不但是提高中国能源工业的历史机遇,也是改变全球石油供需体制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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