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权益关乎国家命运
国家海洋权益是国家海洋权利和海洋利益的总称。国家海洋权利是从法律角度界定国家应当享有的各种利益。国家海洋利益是国家在开发利用海洋方面实际享有的便利和收益,是国家海洋权利的具体体现和实际享有状态。国家海洋利益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海洋利益中最重要的是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安全利益。
具体说来,海洋政治利益是指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包括对岛屿行使主权,对海关、财政、出入境和卫生等事项行使管辖权;经济利益包括开发利用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及他国管辖海域的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所获得的各项收益,以及利用海洋空间发展海洋经济;国家的海上安全利益可分为国家管辖海域的安全利益和国家管辖以外海域(如公海)的海洋安全利益。国家管辖海域的安全利益又可分为国家管辖海域自身的安全利益和国家管辖海域对整个国家安全的意义。
近年来,海上安全问题日益凸现,海上恐怖活动、海盗、走私、非法移民、贩运违禁品、海洋污染和以海洋调查等形式出现的情报收集活动为各国所关注。这些海上非传统安全问题对国家的能源开发、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社会秩序乃至国家主权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1996年5月,我国正式宣布享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专属经济区是国家管辖海域,它的范围是从领海基线量起向海200海里的海域,包括其下面的海床和底土。中国对专属经济区享有的权利主要有:在专属经济区勘探开发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的主权权利,以及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风力生产能等方面的主权权利;在专属经济区内建造并授权和管理建造、操作和使用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专属权利,以及专属管辖权;对专属经济区内海洋科学研究的管辖权,包括准许外国或国际组织在专属经济区内进行海洋科学研究的同意权,以及拒绝给予同意的斟酌决定权;对专属经济区内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的管辖权等。
21世纪是海洋世纪,是我国顺应世界发展潮流,大力发展国家海洋事业,有效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全面实施海洋开发的新时代。实施海洋开发正是应国际环境和国内发展要求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要实施这一战略,就必须有效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这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意义,是提高国家综合国力的根本条件和重要途径,也是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目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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