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在向清廷递交的主张设厂造船,创办福建船政局的奏折中,又从海防、商业、民生和漕运四个方面论述了“非设局急造轮船不为功”的理由,而其中最主要的目的是反对外国的侵略。他把列强的侵略称为“海害”。左宗棠指出:“自海上用兵以来,泰西各国火轮兵船直达天津,藩篱竟成虚设,星驰飚举,无足当之。……臣愚以为欲防海之害而收其利,非整理水师不可,欲整理水师,非设局监造轮船不可。”他分析了当时的形势,认为不但西洋各国“互相师法,制作日精”,就是岛国日本也开始起步,“不数年后,东洋轮船亦必有成”。在强权的国际社会中,落后就要挨打。左宗棠形象地比喻说:“譬犹渡河,人操舟而我结筏;譬犹使马,人跨骏而我骑驴,可乎?”
在出任闽浙总督后,左宗棠积极提出了设厂造船的主张并付诸实施。他指出:“臣于闽浙总督任内请易购雇为制造,实以西洋各国恃其船炮横行海上,每以其所有傲我所无,不得不师其长以制之。”“自海上用兵以来,泰西诸邦以机器、轮船横行海上,英、法、俄、德又各以炮船互相矜耀,日竞其鲸吞蚕食之谋,乘虚蹈暇,无所不至。此时而言自强之策,又非师远人之长,还以治之不可。”左宗棠在其设厂造船的主张中,还特别强调自主权的重要性。他指出:“因思自强之道,宜求诸己,不可求诸人,求人者制于人,求己者操之己。”“必欲自造轮船者,欲得其造轮机之法,为中国永远之利。”“习造轮船,非为造轮船也,欲尽其制造、驾驶之术耳;非徒求一二人能制造、驾驶也,欲广其传使中国才艺日进,制造、驾驶展转授受,传习无穷耳。”可见,左宗棠在设厂造船的洋务活动中坚持的是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正是在左宗棠的坚持和倡导下,清廷批准了在福州设厂造船的计划,这对实现清军水师装备近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左宗棠还亲自拟定了福建船政的建设规划——《创设船政章程》,并推荐沈葆桢为首任船政大臣,从而为福建船政事业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首倡台湾设防,海防、塞防并重
台湾虽然地处东南一隅且孤悬海外,但其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在清廷沿海防务的议论中,左宗棠较早提出了在台湾设防的思想。1863年,他升任闽浙总督时,就指出台湾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台湾一郡,为闽省外郛,譬犹锁钥,台郡为锁,澎湖、厦门为钥”。1866年,他又在一份奏折中强调:“台湾,海疆门户,远隔重洋,为全省安危所系。”为了加强台湾防务,左宗棠认为:首先必须选派“严操守,勤访治,孜孜奉公,不敢暇逸”的地方官员出任台湾道、镇,以整顿吏治和军政;其次应恢复三年更戍的“班兵”旧制,台湾驻军定期换防,以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并且要裁汰冗费,整顿水师;第三,开发台湾经济,“弛垦荒之令”,“社立仓,广谋储积”,“为东南奠此岩疆”。
左宗棠对台湾防务的规划,由于他改任陕甘总督而未能真正实施,但却为后来沈葆桢、丁日昌、刘铭传办理台防提供了借鉴。中法战争后,左宗棠于1885年6月上奏朝廷,强调台湾“孤峙大洋,为七省门户,关系全局,请移福建巡抚驻台湾,以资镇摄”,“所有台、澎一切应办事宜,概归该抚经理,事有专责,于台防善后大有裨益”。不久,这一建议终于实现,清廷决定在台湾建省,而左宗棠却未能亲眼看到台湾建省。在近代中国,左宗棠是较早对台湾战略地位有充分认识的先驱,他提出了在台湾设防的积极主张,并推动了这一主张的实施,对维护国家主权的统一和完整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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