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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法律制度
如果回顾历史,就可以知道俄罗斯的北极插旗并无多少新意。早在1909年,美国海军中校皮里就在北极升起过国旗。一些国家还主张,以其陆地领土东西两端的经度子午线为界,向北延伸汇聚于北极,这一扇形区域为其领土。这就是所谓的“扇形区原则”。这种主张并没有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非常有趣的是,俄罗斯2001年提出的北冰洋中部的外大陆架区域也大致呈扇形。在争夺南极大陆的过程中,又有一些国家主张依据这种说法划分南极领土,同样未得到普遍的赞同。签署于1959年的《南极条约》“冻结”了各国对南极的主权要求。谈起北极地区的活动,还有一个重要的国际条约不可不提,那就是1920年2月9日在巴黎签订的《斯匹茨卑尔根群岛条约》(又称《斯瓦尔巴条约》)。斯匹茨卑尔根群岛地处北极圈内,位于巴伦支海北部,面积约6万多平方千米。该条约于1925年8月14日正式生效,目前共有包括中国在内的41个缔约国。条约承认斯匹茨卑尔根群岛和熊岛属于挪威;该地区不得用于战争目的;缔约国国民有权自由进入该地区从事海洋、工业、矿业和商业等活动;挪威政府应制定采矿条例,规定与采矿有关的税费和经营条件,并应在实施前交由各缔约国审议。此外,关于北极地区的科学考察、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问题都有相应的国际条约,并成立了专门的机构。
因此,可以说南北极的地位、周边国家大陆架的划分、相关区域资源的开发问题,都可以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解决。即使是北冰洋油气资源的开发,也必须在确定相关国家大陆架的范围后进行。虽然有人声称“是实力而不是国际法才能解决问题”,但事态发展还没有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关注我国的海洋权益
在这场北极争夺战中,参加的各方均为北冰洋沿岸国家。我国身处局外但绝不能冷眼旁观。北极、北冰洋的海洋秩序和我国的海洋权益息息相关。俄罗斯这次做出惊人的举动,大有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劲头,不能简单地认为他们不“知法守法”。俄罗斯早在2001年就完成了规模巨大的大陆架调查并率先提出外大陆架划界案。最近,俄罗斯派遣战略轰炸机飞临关岛,声称恢复其在地中海的驻兵,这无一不显示出俄罗斯强烈的海洋意识,以及维护其海洋权益和国家安全的决心和信心。这些都是值得我们高度关注并深深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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