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文/刘江平
2009年8月31日,日本防卫省发表2010年度预算,决定建造一艘2万吨级的直升机驱逐舰,为此拨款1166亿日元。这艘新驱逐舰是为接替“白根”级驱逐舰而建造的,其外形与日本目前最大的“日向”号直升机驱逐舰相似,采用航空母舰式的直通式甲板,上层建筑位于甲板一侧。该舰长248米,比“日向”号长51米;宽38米,比“日向”号宽5米;标准排水量达1.95万吨,远大于“日向”号的1.395万吨。与“日向”号相比,新舰将拥有更强大运输能力,可搭载14架舰载直升机,同时起降5架直升机;可运输陆上自卫队3.5吨卡车50台、人员4000人;可为其他舰只进行海上燃料补给。该舰将作为日本海上自卫队的中枢舰使用,并可用于大规模灾害救援、国际维和行动、紧急撤侨行动等。防卫省计划未来共建造4艘同型舰只。
今后,随着大批战舰的服役,日本在东亚以及太平洋地区的军事干预能力将大大增强。
最能体现日本扩张企图的就是日本海上自卫队。日本海上自卫队规模并不大,只有4.5万人,但它技术水平高,战斗能力强。目前,日本除了没有核潜艇和航空母舰以外,已拥有各种作战舰艇约152艘、潜艇16艘、各型作战飞机205架,高新装备比例占80%以上。日本已拥有“准航母”5艘,其中“大隅”级3艘,“日向”级2艘,总体实力已相当于或超过英国、法国,成为世界少数几个海军强国之一。近年来,日本海上自卫队一直将装备质量放在首位,谋求技术优势,重点建造了一批具有远洋作战能力的大型水面舰艇和大型运输舰船,成为一支兵种齐全、装备先进、具有较强反潜护航作战和远洋机动作战能力的精强军种。追求“合理、高效、精干”是日本海上自卫队对装备规模和作战能力的基本要求。今后,随着大批战舰的服役,日本在东亚以及太平洋地区的军事干预能力将大大增强。
2001年10月,“9·11”事件后不久,日本国会通过了有效期为两年的《反恐特别措施法》,为日本向海外派兵提供了法律依据。《反恐特别措施法》无限扩大了日本向海外派兵的范围,将日本自卫队的活动范围扩大到所有国际公海、上空和有关国家同意的外国领土。2001年12月,日本政府根据这一法律,首次向海外派遣自卫队,为在印度洋上活动的多国海军舰艇提供燃料及后勤保障服务。《反恐特别措施法》于2003年、2005年和2006年经日本国会三度延长。2008年12月12日,日本国会在众议院二次表决中最终通过了新反恐特别措施法修正案。根据这一修正案,日本向印度洋派遣自卫队的期限将被延长一年,即到2010年1月15日为止。
2004年以后,日本海上自卫队有2艘“爱宕”级“宙斯盾”防空驱逐舰和3艘“高波”级通用型驱逐舰服役,2艘“太刀风”级驱逐舰退役,一艘“初雪”级驱逐舰转入地方队,“泽风”号驱逐舰转作护卫舰队旗舰。2008年3月26日,日本防卫省对护卫舰队进行了大幅调整,将原来的一艘旗舰加3个护卫队的护卫队群调整为2个护卫队,将隶属于4个护卫队群的护卫队数量从12个精简至8个,将6个地方队编入护卫舰队。为了简化指挥系统,训练工作将由护卫舰队司令官进行一元化管理。
2008年6月19日,日本国会众议院通过了《应对海盗法》,为日本政府派遣自卫队打击海盗提供了法律依据,为自卫队走出日国门进一步“松绑”。可以说,海上自卫队已获得“随时出海”的通行证。《应对海盗法》通过的当天,防卫大臣滨田靖一就命令海上自卫队准备向索马里海域派遣第二批护航舰队。
“准航母型”直升机搭载驱逐舰将是未来日本海上自卫队“十·十舰队”的核心,成为日本海上力量走向海外、进行远洋作战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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