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劳修斯的辩护辞震惊了所有人,在辩护中,格劳修斯引述了奥维德喜剧作品《变形记》中农夫变青蛙的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名为吕西亚的穷乡僻壤,那里的农夫没有什么见识。有一天,骄阳似火,女神拉托娜口干舌燥,忽然发现山谷中有一个湖,其实,在她看来,叫它池塘倒是更为贴切。正当她走上前去,弯下腰喝水时,一群粗野的吕西亚农夫过来阻止她。她争辩说,“水对于每个人都是自由开放的,也应该如此。自然从来不将阳光、空气和水据为私有”。然而,那群农夫还是不为所动,让她“滚开”。最后,当这些农夫看到威胁和侮辱也不奏效,干脆就跳入池塘,大声吵嚷着,使劲溅泼着池里的水,把它弄得浑浊不堪。女神拉托娜非常生气,以致于忘记了干渴,她决定给他们一个小小的惩罚。于是,她大声诅咒道:“你们就祖祖辈辈呆在烂泥塘里吧”。于是,那些农夫果真就以那个烂泥塘为生了,还似乎颇为知足。他们时而潜入水底,时而浮上来,得意洋洋地游来游去,露出丑陋的脑袋,时而又盘腿坐在岸上歇息一阵子,然后又跳入池塘中,且无休无止地争吵着,即使沉在水底也在骂骂咧咧,不知羞耻。变形就在此时发生了:他们的声音开始嘶哑,脖子开始鼓胀,嘴部开始变宽,脸部凸了起来,脖子似乎完全消失了,背部成了绿色,肚子也鼓了起来,占据了身体的最大比例。于是,世界上的一个新物种就这样诞生了。
格劳修斯将争夺海洋的人比喻成吕西亚的农夫,他引用女神的话,认为海洋对于所有来往的人来说都是自由的。一旦超出从陆地上发射的一枚加农炮(当时射程最远的武器)炮弹所能达到的距离,海洋应当为人们公有。根据格劳修斯的说法,海洋是一个对所有国家、所有船只自由开放的公海。这是首次在一个法庭上公开陈述的惊人学说。
1604年,格劳修斯写成了著名的《海洋自由论》,在书中,格劳修斯诉诸自然法、神法,引证古代诗人、演说家、史学家、哲人、圣经历史的编著者、基督教父、罗马法学家,甚至德高望重的西班牙神学与万民法三大权威,逐一驳斥了西班牙帝国的海洋占有权的法律依据。引发了世界范围内的争论。
为了抵制格劳修斯著名的“海洋自由论”或“公海论”的影响,英国人约翰·塞尔登写了他著名的关于“领海”或“封闭海洋”的论文,探讨了一位君主将其国家四周围绕的海洋视作属于自己的领土的自然权力。“海洋自由论”与“海洋锁闭论”在欧洲引起一场著名的“书籍战争”,而在古老的中国领土上则演变为一场真正的、丑恶的战争——鸦片战争。当格劳修斯在《海洋自由论》中断言:“任何国家到任何他国并与之贸易都是合法的,上帝亲自在自然中证明了这一点。”“如果他们被禁止进行贸易,那么由此爆发战争是正当的。”英国正是以此为原则,通过大炮打开了无法通过自由贸易打开的中国的大门。在《共产党宣言》中宣告“世界市场”到来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尽管全力抨击鸦片贸易本身,但拒绝给予满清政府同情——实际上,这个败絮其中的天朝在自由贸易的冲击下远比在大炮下土崩瓦解得更快、更彻底。
《海洋自由论》引发的争论,奠定了现代国际法的基本问题、原则和论证风格。时至今日,格劳修斯的“公海自由”作为一项国际法原则,已为全世界人民所接受。而198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的签署,似乎终于能为这场海洋论战画上一个句号了。
图题:雨果·格劳修斯(Hugo Grotius,1583-1645),17世纪荷兰法学家,古典自然法学派主要代表之一,近代国际法奠基人。官员家庭出身。1599年在海牙任律师,后任荷兰省检察官等官职,1613年曾出使英国,1618年因卷入荷兰政治与宗教冲突而被捕并被判终身监禁,1621年越狱成功,在法国定居并从事写作,1634年任瑞典驻法使节,1645年从瑞典返回巴黎时死于途中。主要法学著作有《战争与和平法》(1625)、《捕获法》(1605脱稿,1868出版)、《海上自由论》(1609)和《荷兰法律导论》(在被监禁时期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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