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棉 北极苔原
大量已经被证实的气候变化已经引起了人们对物种命运越来越多的关注。最新研究成果显示了北极地区植物,也许还包括其他地区的植物,似乎都有能力适应地球迅速的转暖。
阻碍北极地区环境合作的因素
尽管国际社会以及环北极国家为保护和改善北极环境进行了一系列的努力,但是对北极地区环境问题的有效治理还远未实现。当前还没有全球性公约来控制化学物质及重金属的跨境扩散,甚至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气候机制也是前途未卜,地区层次的治理,如“北极环境保护战略”及北极理事会大多限于科学研究方面,实质性的行动相对较少,很多项目由于政治意愿的缺失及资金的匮乏而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总体来说,阻碍北极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有三个方面。
环境保护从属于国家安全。北极地区在冷战期间就是大国争夺的战略要地,冷战后,尤其是近年来一些大国对北极地区的争夺更是日趋白热化。一些国家考虑其在北极地区活动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其战略重要性、对国家安全的影响,而环境保护这类传统上属于“低级政治”的问题总是处于从属地位。例如,北极检测和评估项目在污染的信息来源上就存在一定的困难,许多国家总是以国家安全为借口,不愿提供所掌握的原始数据。一些机构只愿意提供已经公开的数据,而有些机构则根本置之不理。尽管提供数据是“北极环境保护战略”中的一项责任,但是很难完全落实。虽然美国在1994年“北极政策的机构间审查”中将环境保护列入最头等的优先地位,但是航海自由尤其是潜水艇活动的自由仍然是美国海军在北极水域关注的主要问题。
北方“偏远地区”从属于南方“中心地区”。北极地区除公海之外,分别属于环北极八国的主权管辖范围之内,而这些领土都基本上地处各国的北方“偏远地区”, 除了冰岛以外,其他的北极国家的经济和政治中心都在北极圈以南。如阿拉斯加的管理受制于华盛顿,格陵兰的出发点在哥本哈根,奥斯陆、赫尔辛基、斯德哥尔摩同样发挥着对北方的决定性影响。北极问题大多是国内政治和经济的边缘问题,这种外围-中心关系导致了各国政府对北极环境问题关注的力度有限,使得各国政府大都不能或不愿对北极环境问题给予更多的关注。围绕环境问题所进行的合作活动,甚至北极理事会秘书处的运作都有赖于参与国的自愿捐助,而没有固定的财政预算,经费的数额、连续性等都无法得到保障,这也大大限制了其开展环境项目的能力。
“软法”缺乏实施保障机制。当前北极地区尤其是区域层面的环境保护机制大都是采取没有约束力的“软法”形式,主要包括宣言、项目和计划等。这些“软法”不需要任何参与方的承诺,对各方的行为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其中的主要机构——北极理事会也不是具有国际法人资格的国际组织,其只是一个“致力于促进北极国家和围绕北极的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等问题的合作”的高级论坛。这种“软法”形式的北极环境合作机制,虽然在召集各方对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商讨、协调各方的认识方面有一定作用,但是由于这些机制缺乏实施机制的保障,并且往往缺乏明确的承诺和具体的时间表,因此很难应对北极地区日益紧迫的环境问题。
在挪威中部铁图尔沃尔之北50千米铁路通过的左边平地上,建有用当地的大卵石浇灌水泥作成的四方锥体,底基2×2平方米,高6米,顶上竖立一地球仪钢架,南北用两大钢圈交叉,中为钢管,南北极圈处焊接两个小钢圈的北极圈标志,乘火车或汽车远远就可看见。除挪威外,瑞典和芬兰也建有北极圈标志。图为挪威位于北纬66度33分,西经136度11分的北极圈标志。
呼唤有约束力的北极环境治理机制
应对北极地区日益紧迫的环境压力,要求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
首先,是环北极八国在现有国际环境治理机制的基础上加强合作,尤其是一些大国,应该抛弃“冷战思维”与“单边主义”,将环境保护列为议程的优先位置。
其次,是加强与北极圈之外更广泛的国际社会的合作。北极地区的环境问题之源不仅仅是环北极国家的活动,也包括北极圈之外其他行为体的活动,例如北极地区的空气污染、气候变暖和臭氧层损耗等问题。北极国家也意识到北极环境问题根源是跨国界性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北极圈之外国家的合作,这样北极环境问题才有可能得到解决。保护北极地区的环境、关注未来世代的环境权,以及对原住民环境权的考虑,也呼唤环北极各国决策者在国内政策制定方面给予北方地区充分的重视。
另外,当前北极地区的环境合作大都是分散的、针对特定问题进行的,如能在北极理事会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达成一项综合而且有约束力的保护北极环境的国际条约,并充分考虑原住民的需求,这将会极大提升北极环境问题在各国议程中的优先度,以更有效地应对北极地区环境问题的挑战,这将是北极环境治理机制的未来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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